为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,简化项目办理流程,加快推进项目实施,不断完善既有住宅建筑使用功能,提高既有住宅区居住品质,方便居民生活,持续推进居家养老事业发展,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(2023版)>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发〔2023〕47号)、山西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发布的《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晋建城字〔2020〕28号)等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我局起草了《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箱:gy2041087@163.com。
2.通信地址:山西省长治市英雄中路81号城市建设科。 邮编:046000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。
附件:长治市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.docx